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6号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6号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6号
2009-12-24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6号

【发布单位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09年第86号 【发布日期】2009-12-24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准确申报,方便货物通关,现将《部分本国子目注释》(详见附件)予以公布,作为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以及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(事)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。 该批子目注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 部分本国子目注释一 、 二 、 三 、 四 、 五 、 六 、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(稿件来源:海关总署提供)

立即登录